2012年11月20日早上7:30左右,物业公司现场巡逻王振纲在巡检时捡到一黑色钱包,包内装有人民币近千元,以及身份证、多张银行卡、加气卡和加油卡。捡到钱包后,王振刚没有犹豫,直接把钱包交到了公司办公室,请求公司帮助寻找失主。他说:“失主丢失东西,一定很着急的,包内有这么多随身证件,一定要赶快联系到失主送还人家。”
经过1个小时的辗转询问,终于找到了失主。失主为外地送货人员。当失主拿到失而复得的物品后异常激动,拿出包内全部现金答谢王振纲,被王振纲婉言谢绝。失主被物业公司员工拾金不昧的精神深深感动,特意为公司赶制赠送了锦旗,并要求与王振纲合影留念。

(物业公司 聂文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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